[西安e报:398期]真实的谎言
优质西安人 @ 一月 24, 2010
关注这个城市,帮您读懂西安,本期截稿于1月24日。今天是吴敬琏的70岁生日,吴敬琏的父母都是民国时期的著名报人,他也好像从中继承了敢言的基因。吴老曾经提出中国股市“赌场论”,主张维护市场规则,保护草根阶层生计,被誉为“中国经济学界良心”、“说真话的老头儿”。现在,请跟我进入西安时间——
[1]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开幕
今天,来自陕西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600多位政协委员欢聚一堂,他们肩负着人民重托,共商陕西改革发展大计。省政协主席马中平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注:以上词句改一字而不能)

按照两会的惯例,政协的会开幕之后,随即就是人大的会了。25日上午,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全陕西媒体,都将会把焦点对准两会——从某种程度上说,两会就是中国人的议会,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的议案将成为最重要的看点,希望各位大人的议案不要太雷人,能说出来点真话就可以了。
[2]说真话的代价

任志强说:“老说我们不给中低收入家庭盖房子,中低收入家庭是否买得起房是政府的事,和房地产商没关系。”
于是毫无例外地又招来网络围攻。那么你们期待任志强怎样说话?房地产开发商也是商人,商人都是把追逐利益放在首位的,他们不是慈善家。衣、食、住、行难道不是政府应该考虑的事情吗?因为这是一个人活着的根本。
由任志强的言论我看出,在中国说实话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3]不说真话的专家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系主任、教授邓炘炘做客强国论坛(via:人民网)
谷歌事件出来后(via:《别了,谷歌先生》),中国传媒大学教授邓炘炘(博客)写了一篇文章,名为《谷歌应反思》,被政府力推。政府这么做让我明白两件事:第一,在某些人的心目中,中国大部分人还很弱智;第二,专家的名声都是被邓教授这样的人给毁了。
[4]希拉里撒谎了?污蔑了?

希拉里在美国新闻博物馆发表演讲,呼吁互联网要保持自由和开放,当然,她毫无意外地提起了中国(via:美国外交部网站公布的中文版演讲全文)。于是,很多根本没机会、也没能力翻墙去听、去看希拉里演讲的“中国人民”奋起了、反击了,并声称希拉里的讲话有不可告人的政治企图以及符合美国利益。
政治总是这样的荒诞不羁。其实在美国,自由是一件并不值得炫耀的事,希拉里的讲话如果不是攻击,那么将会是我们终生为之奋斗的目标。在中国,自由远比民主更重要。
[5]谁在扭曲Google的价值观

我为什么总是觉得以Google为代表的美国公司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你知道谷歌如果真的退出,会对中国的IT业造成什么影响么?
[6]通信的自由

韩寒给女友发了几个黄段子,作了一个低俗的人(via:百度娱乐)
网络扫黄终于延伸到了手机扫黄,以至于发短信的自由都要被扼杀了,很多人在支持。但是我不明白,手机扫黄和偷窥别人洗澡有什么区别?还有第三个人能看到我发的短信内容,这让我如坐针毡,我的隐私还剩下了什么(相关:《相关部门和中移动公然违宪》)?
[7]扫黄只是一个借口

草泥马人民共和国
如果有人单纯地认为网络和手机的扫黄只是扫黄,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扫黄只是一个口号,它还可以顺带扫除一些别的,比如一些“反动”的言论。
[8]严打不是法治

任何一次以“民意”为噱头的“扫黄打黑”行动都是对法制的一次肆意践踏,从秦国商鞅变法开始,法家就已经明白法治贵在常态。“重庆严打”告诉我们,在中国法律只是一个对权贵阶层的摆设、对底层人民的约束。
连中央政法委下属的《法制日报》都看不下去了,刊登了《“打黑除恶”成效需要法治评判》的署名文章。
[9]腐朽的不仅仅是足球领域

左为张健强,中为南勇,右为杨一民
足球打黑终于打到了足协高层,我从未见过一个体制竟然可以腐朽到如此地步。它只是存在于足球领域吗?反腐败为什么越反越腐败,未来会怎样?我不敢也不能想象。
[10]真实与谎言
今天山西地震了,部分敏感的西安人对此产生了“震感”,不过,就在地震发生的三天前,山西地震局却有了这样的一个辟谣——“不要轻信近期地震传言”。山西地震局的这个乌龙球,重重的砸在了自己门框里…
[鸣谢与声明]本期e报文案部分由搜狐网记者、评论员刘斌撰写。原计划今天刊登的《西安女娃(Ⅱ)》因故被顺延到下周。【西安e报】根植于西安、关注西安。这期首次将视角放到了全国,这是我们继启用新人轮训之后的又一个尝试,期待您的回馈!
[IN告]INXIAN推出年度致敬——《我们的2009》,欢迎下载、阅读,无须阅读器,直接双击,即可打开!





















一月 25th, 2010 at 06:32
早起的鸟儿有沙发
一月 25th, 2010 at 07:38
还是改为西安版的吧!
一月 25th, 2010 at 07:53
插入前三…
一月 25th, 2010 at 07:58
拔出后看完全文,没有更多本地的新闻还真不习惯
一月 25th, 2010 at 08:40
相当的不习惯啊!我想看西安女娃,不想看政协人大!
一月 25th, 2010 at 08:43
草泥马的鸡巴直了……
一月 25th, 2010 at 09:43
打死一个算一个
一月 25th, 2010 at 10:14
集中看了一些他的演讲,感觉任志强比较明事理。
一月 25th, 2010 at 10:15
“衣、食、住、行难道不是政府应该考虑的事情吗?”
说这种话就比较糊涂。
衣食住行当然是各人自己考虑的事情。
一月 25th, 2010 at 10:28
衣食住行的前两个是个人的事,后面两个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尤其是”行”,你不能让每个人都去修条通向自己家门口的公路吧?
我不知道政府每年那么多财政收入都去哪里了?
一月 25th, 2010 at 10:39
这是我看E报以来自感最差的一期了,如果可以打分,我打-1
从网上摘取一些过期的旧闻就算是放眼全国了?好吧,我逐条来说:
1、开场就是废话的一条,这种废话放之华商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的头条皆准。
2、竟然叫说真话的代价?好,我是个抢劫犯,我抢了你,但不能怪我呀,抢劫犯就是要抢劫的,不然咋活下去?!要怪只能怪公安治理不到位,要怪只能怪你身上的钱太多!—这也算真话吧?这样的真话8楼看了同样能感动吧?
3、这样的叙述水平也就初中吧
4—10、参照第三条。
综上所述,本期E报无论从时效性、功能性还是愉悦性来讲,都没有存在的价值,打-1分是因为自毁不要紧,还拉低了整体水平。
最后看到说明,原来文案是搜狐的记者写的,我就释然了,难怪党性这么强,搜狐也就这个水平了
一月 25th, 2010 at 11:04
老布老师怒了。。。。
一月 25th, 2010 at 11:06
今日e报令人失望了
一月 25th, 2010 at 11:08
.
我决定每次呼唤8L的时候都只叫他的姓。
一月 25th, 2010 at 11:22
还是要鼓励创新吧?
没有创新,没有试错,就不会知道正确的路在哪里。
而且老网民也不要太执著于”一成不变”的惯例。
再说了,e报又不是新闻联播,能够通过强权强制全中国所有电视台转播。
e报要是像新闻联播那样几十年不变,会不会把人恶心死?
所以,我鼓励e报创新,也希望e报能尽快纠错。
一月 25th, 2010 at 11:58
网络扫黄只是一个引号
一月 25th, 2010 at 12:02
既然11楼的布老师提到8楼的我,那就回应一下:
我没说我为了什么真话而感动,其实刚才看这个时,就觉得“真话”“谎话”这种说法莫名其妙。我只是说说自己对任志强这个人的观感,据说他备受争议,但我亲耳听他讲话,并不听出什么“该揍”之处,反而有些话比如给谁盖房子,企业的捐赠,让我觉得他这个人比较明事理。
一个人讲了些明白话,有什么值得感动的?
布老师那样理解我的话又有那样的举例,让我觉得有些糊涂。
一月 25th, 2010 at 12:15
哈哈哈哈!6楼观察得真仔细~
一月 25th, 2010 at 13:18
to 8L 9L:
○这十年你过的幸福吗?或者你改变了对幸福的定义吗?
●幸福,或者我越来越坚定而清晰地认识到人生最高境界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今天看了你的评论,忍不住翻看了你的对话,从“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句矛盾的话看来,果然你的人生充满了矛盾。
从心所欲:心即天性,人的天性是啥?自由,不受约束
不逾矩:要规规矩矩
这样理解你的话就是:在不违反规矩的情况下想干啥干啥。呵呵,真乃天朝一等顺民!但是你要知道,规矩就是为了约束天性的,不逾矩就注定了无法从心所欲,从心所欲就注定要逾矩!当然,现在这个社会确实也创造了一批既从心所欲(任意表达想法)又不逾矩(不会有人追究)的人,我们把这种人一般亲切的称之为:五毛或者反革命,你当然不会是反革命了
我肯定你一定是党员,否则党真是瞎了眼,我还猜测你的职业,不知道是老师还是律师?如若是老师,我也就释然了,能从任志强的狗屁事理中看出事理的人,那得要多么不明事理的人才能做到啊!体制内的老师就可以!如若是律师,想做李庄那种牛逼的律师吧你没想到有朝一日也会被收拾,想做蒲志强那种牛逼的律师吧你又没那个水平,所以,做律师是没前途了
一月 25th, 2010 at 14:04
布老师人是否垃圾我不敢断言,我也不打算猜测,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在这里的表现出的理解力不是一般垃圾。垃圾一般是要被屏蔽或者拖入黑名单的,但偶尔也会回复一下耍耍:
“从心所欲,不逾矩”,这话本不必在翻译了,但对理解力不好的布老师可能有些必要。“干啥都不违反规矩。”这样比较符合愿意。这个“矩”是什么意思呢,也许可以叫做内心的道德律。布老师非得理解为外在的那些规则,我也管不着。但我很遗憾,这么好的一句话,被布老师给糟践了。
我对猜测布老师职业之类的无聊问题没兴趣,所以这一部分就不作回应了。
一月 25th, 2010 at 14:15
不要吵了,我已经报警,小心警察鸣枪后“PIA PIA”对你俩。
一月 25th, 2010 at 14:50
嗯,20L的回答果然彪悍,彪悍的人生无需解释,偶尔解释也不是掩饰。实在不行还可以直接屏蔽或者拉黑,这种境界已经到了余含泪的境界了,果有大湿风范!大湿的另一个特点是永远正确观,先把自己放在正确的位置,再蔑视一切其他的不正确。这一点又同党不谋而合了,屁民哪有思考的权力,党说是啥就是啥,嗯,乖,马上就发年终奖了,加油,坚持做好党的枪,一毛五毛也是涨。
一月 25th, 2010 at 15:08
1.嗯,我受不了垃圾,所以特别欢迎有人能提供高效的屏蔽他们的服务。但可惜的是服务商们不争气。布老师可能比较喜欢垃圾吧,没事儿,继续。。
2.你说得很对,当我要讲什么观点时,我一定先说服自己相信那是正确的。对其他观点,一旦发现不对,就要反驳,剥的它一丝不挂。难道,布老师说话时,自己个儿都觉得错误还是要说?
一月 25th, 2010 at 15:11
曹老师和老布老师都坐下喝口水,别伤了真气,这期e报写得很不咋地,但是,两位的评论真的很好看吖!
一月 25th, 2010 at 15:29
哈哈,我喜欢跟大湿对聊,你偏说我喜欢垃圾还劝我继续,那我就继续聊了,当然,你不用这么自谦。
从 说服 相信 正确 这些字里行间再次证明你的人生是如此纠结,充满矛盾,然后选择一条道硬着头皮走到黑,看来彪悍的人生让人飚汗啊
一月 25th, 2010 at 15:42
布老师对我的人生竟有如此大兴趣,这一层一层地盖楼,难道就是为了把我,不,我的人生,架起来,然后挂个纸条,上写“纠结”。
Cici的建议很好,不过我喝水不急,因为我不像布老师那样依赖耍嘴皮子,对了,还有飙汗。布老师补充点水分吧。
一月 25th, 2010 at 15:43
这期e报写得很不咋地,但是,两位的评论真的很好看吖!
不过偶无意添油加醋,还是要支持布老师。
曹老师一语“当我要讲什么观点时,我一定先说服自己相信那是正确的。对其他观点,一旦发现不对,就要反驳,剥的它一丝不挂”令人失望呀。您太捍卫自己的观点了,竟然到了为说观点强说对的地步,这难道就是一个律师的职业素养啊。膜拜一下!
一月 25th, 2010 at 15:47
建议国家:收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平息房地产市场价格 之。。。。混乱无序!!!
一月 25th, 2010 at 15:49
这样,老百姓就不会抱怨房地产开发商了,只抱怨该抱怨的。
一月 25th, 2010 at 15:59
呵呵,我只对别人的人参有兴趣。
我就是想看看一个能觉得任志强很明事理的人跟传说中共产党员的身体都是特殊材料制造的说法一样不一样,我就是有点好奇,扒开一层一层的掩饰后原来里面就两个字:五毛
另,你确实可不能再喝了,已经是水货了,再喝就彻底没法在行货里面混了
一月 25th, 2010 at 16:02
27楼的:
失望就失望吧,我也挺失望,我那句话怎么就变成你这种“强说对”的意思了?
更令我失望的是,你是有一个信口开河的糊涂蛋,说我就说我,扯一个“律师”干什么?
一月 25th, 2010 at 16:03
对了,28、29楼小米的意见不错。。
一月 25th, 2010 at 16:17
布老师贴标签的功夫真不赖。我相信下面的话是正确的:给别人贴标签这种行为是想让自己变成井底之蛙,要么是本来脑子够用但偷懒,要么本来就不够用。
我不能完全肯定布老师说的水货行货具体所指,如果是像说手机那样的意思的话,那么我的经验是,水货行货在质量上没有必然的区别。类似的例子还有正版和盗版。
但如果像布老师这样的货色居然能进入行货行列,我宁愿去逛水货市场。
一月 25th, 2010 at 16:58
1、你首先说服自己给自己贴上正确的标签,再给别人贴上错误的标签,按你的说法你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亦或没有种?
2、你当然不认为水货行货有区别,就像五毛跟网友也不好区别一样,还好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3、嗯,你去水货市场吧,就像水滴融入了大海,回家了
一月 25th, 2010 at 17:27
1.我不认为分清是非对错是我所反对的那种贴标签行为,尤其是,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有论述,有论述就有被反驳的可能;而布老师动辄给人带个“五毛”之类的帽子,属于贴标签,不关心是非对错,这一招就没有左右针对性的沟通或者讨论的可能。
2.布老师还喜欢裁剪我的话,净捡关键的字就给吃掉了,比如质量二字。后半句“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些群众心理学见识,就知道这句话多么错误,布老师深受其害。不如改成群众就是糊涂蛋。
一月 25th, 2010 at 18:32
唉,矛盾,太矛盾了,一个前言不搭后语的自相矛盾的思维难怪会认为任志强明事理,我理解了
手机上网打字不便,等下回去了我会响应你的号召继续喜欢垃圾的
一月 25th, 2010 at 18:58
我强力插播一楼。
任志强说:“老说我们不给中低收入家庭盖房子,中低收入家庭是否买得起房是政府的事,和房地产商没关系。”
我同意这一观点。你们继续。
一月 25th, 2010 at 19:00
任志强明不明事理我不管,我只觉得,这句话一点问题都不差。至少,你把房价在西安拉低到3000一平,该买不起的还买不起。
恨屋及乌,这样,很不好。
一月 25th, 2010 at 19:35
忍了你半天了,实在受不鸟了,布老师,我求你了,你不要一个结论接着一个结论,能否来那么一点理由啊?手机上网,就可以学强盗想以力服人吗?
顺便回铁花兄:
那句话我觉得大体不差,除了中间部分。当然,主贴里的发挥更有问题。我在博客里提到了,有兴趣请看:http://cpblawg.net/933.html
其实我应该把任志强的“雷人语录”逐句拿来和布老师切磋的。
一月 25th, 2010 at 19:57
截至目前,这是INXIAN历史上最激烈、也是最有意义的一次交锋。
一月 25th, 2010 at 20:02
To:37,38L
你这样说无异于掩耳盗铃!房产商是商人,商人追逐的是利益最大化。知道房产商的发家史不?刚开始拿地不要钱,有批文就行,楼房设计是完工后才付钱的,找几个供货商垫资在一片荒地中盖个样板房就开始卖房了!无本万利!做的人多了批文不好搞了就开始找银行贷款,银行不行了就开始行贿政府官商勾结着干!任志强这种畜生当然不用对屁民负责,但房价高的症结还是商人贪婪的本性造成的!这种时候我们还装作无知是否有点很傻很天真?
一月 25th, 2010 at 20:12
我只问你一句话,我要是月薪800,算中低收入吧
我买不起房子,是吧,这和房地产商有关系吗?你说任志强是畜生无所谓,但他说的这句话没问题。请不要回避我这一问题。
我月薪800买不起房,请问和房地产商人有关系吗?如果我说我买不起房是房价贵,那我才是个掩耳盗铃的傻逼。
一月 25th, 2010 at 20:13
哦,原来是这样啊,布老师思路好开阔啊,把那么多环节的问题一锅煮,怪不得我不能理解呢。
不过还是没看懂“房产商是商人,商人追逐的是利益最大化。知道房产商的发家史不?刚开始拿地不要钱,有批文就行,楼房设计是完工后才付钱的,找几个供货商垫资在一片荒地中盖个样板房就开始卖房了!无本万利!做的人多了批文不好搞了就开始找银行贷款,银行不行了就开始行贿政府官商勾结着干!”这一大段,是怎么得出“任志强这种畜生”这样的结论的。这就是传说中的跳跃式思维吗?
行贿一节,似乎不是随便说说吧,你如果掌握了证据,那就收拾那“畜生”啊。
“房价高的症结是商人贪婪的本性造成的。”你以为自己是伟大领袖呢,还整语录体了,我愚钝,想看理由,越多越好,不过你没有的话也不勉强。
一月 25th, 2010 at 20:14
据说啊,中国的房价高是丈母娘们炒起来的~~~~~~~
一月 25th, 2010 at 20:18
我参与的不是大方向的讨论,我只讨论这一句话。
但你却将这句话上升了高度来批判。
在辩论比赛中,这叫做论点的扩大化。
你说的有道理,但不是我的论点,我的观点是这句话没问题,但你却把我这句作为个性的案例,上升到共性的层面上,然后批判,这显然不合逻辑。
一月 25th, 2010 at 20:22
to 31楼
1 我不知道“当我要讲什么观点时,我一定先说服自己相信那是正确的”这句话被我理解成“为说观点强说对”有什么错?如果我理解错了,那只能说明曹老师言外之意太深奥了。
2 糊涂蛋也好,垃圾也好,对于房价高的问题,我想正如很多其他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一样是多种原因的产物,但是明显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地产商和政府的某些不作为行为是导致房价过高的两个要素。无乱我们认为谁的观点对与错,都是站在以自我经济实力为基础的阶层的发言。
3 如45楼语,现在讨论已经有些不知所云了,只能说大家各执一词,偏离交锋了。
一月 25th, 2010 at 20:23
其实我也是想就事论事说这句话。可是布老师引导话题的能力太强了,话赶话,搞得我也不知大方向了。这是我的悲哀,布老师的光荣。
一月 25th, 2010 at 20:33
回46楼:
好吧,我换个表述方法行吧:当我说自己对某事的观点时,我一定确信我说的是对的,而且要摆出理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说的话是对的,我就不会说那是我的观点。
当然,我的观点会遭到反驳,也就是人家认为不对,那我会看人家的理由,如果能说服自己,那就得矫正原先的观点。
就这样吧,越抹越黑就杯具了
房价过高的问题很热门,大家都在找原因,你也找出两个来,但我觉着,是不是先说明一下,多高就算“过高”?这个标准在哪里?
一月 25th, 2010 at 20:34
to 42、45L
你月薪800买不起住房的原因是啥?你要说是因为自己不努力没本事挣大钱的话你就跟任志强一个样了,你要说是房价太高那就还是房产商的原因了。
所以我前面说的是如果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还装作无知是否有点很傻很天真?
一月 25th, 2010 at 20:41
to 43L
呵呵,我跟你的不同在于我不会首先说服自己相信自己是最正确的,再批判一切别的不正确的,我说的话欢迎大家讨论。
但你可能确实无法理解我的思维,41L的话是合理循环的内容,你看不懂倒也不能怪你,如果一个成年人丧失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是让人同情的
一月 25th, 2010 at 20:48
老天爷呀···
我逐行逐字的拜读,
晕了半天
后
我觉得
老布
曹鹏
花花
说的各有各的道理
纠结·····
飘过,继续围观!
一月 25th, 2010 at 20:53
布老师不吃字,又给我添盐加醋了:哪里又来了个“最正确”啊。
“合理循环”是什么意思?我孤陋寡闻没听过这个。
一月 25th, 2010 at 21:05
唉,算了,你这种思维能健康快乐的活到这么大,已经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最后还是要劝你: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用你劫富济贫,记得在公交上要给孕妇老年人让个座位就够了,乖
一月 25th, 2010 at 21:08
哦,布老师训话结束,散会。
一月 25th, 2010 at 21:46
我觉得老任的话是有一定道理。人不能老喜欢听顺着自己的话。
商品房市场是市场经济,但是大家别忘了房子的土地供给是计划经济政府控制的。
一月 25th, 2010 at 22:29
好浓的火药味
一月 25th, 2010 at 22:32
inxian最长评论贴吧~~
一月 25th, 2010 at 23:12
不是的,比这个长的还有好几个。
一月 26th, 2010 at 08:36
依稀看到两个知识分子甩开膀子打架的阵势,很精彩……
一月 26th, 2010 at 09:45
不看回贴,才知道对阵。
任是商人,他说的没啥不对的。商人不可能管个人的衣食住行,他们只是服务的提供者,最多是法律和商业道德在约束。
衣食住行,是政府应付的服务责任。政府需先约束自己的得利冲动,房产商,民众才能生存的相对好一些。否则,谁都不舒服。
一月 26th, 2010 at 10:38
辩论双方发言结束,真精彩!
鼓掌!鼓掌!!
一月 26th, 2010 at 11:35
http://cn.wsj.com/gb/20100125/EDR154702.asp?source=channel
看看政府和地产商如何勾结起来打击中国新生的中产阶级的。
一月 27th, 2010 at 09:34
恩。。。真实的谎言